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
消费日后第二日至本期账单日前两个工作日之间,都可以进行申请。例如:假设您的账单日是每月25日,您的消费日为6月10日,则申请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22日。
分期示例
假设您在6月10日消费了12000元,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具体每期的手续费率和偿还金额如下表:
| 单笔消费分期金额 | 分期期数 | 每期手续费率 | 第一期应还金额 | 每期应还金额 |
|---|
| 12000元 | 6期 | 0.68% | 2081.6 | 2081.6 |
| 12期 | 0.64% | 1076.8 | 1076.8 |
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第一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
温馨提示
- 申请单笔消费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不得少于500元。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 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经我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及手续费。
- 持卡人成功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后,不能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若申请单笔消费分期的原交易发生退货,分期交易不可取消,每期仍须按原分期规则还款并支付相应手续费。
- 单笔消费入账金额可参与积分计划,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后期每期入账应还金额和手续费不再参与积分计划。
- 本行其他分期业务的入账金额不享受该服务。
- 本业务具体条款及细则详见《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 本行保留本业务的最终解释权。